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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容忍淫乱的事

1我确实听说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;这种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,就是有人和他的继母同居。 2你们还自高自大!你们不是该觉得痛心,把做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吗? 3-4我人虽然不在你们那里,心却在你们那里,好像亲自与你们同在。我奉我们主耶稣的名,已经判断了做这事的人。你们聚会的时候,我的心和你们同在。你们藉着我们主耶稣的权能, 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,使他的肉体败坏,好让他的灵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。
6你们这样自夸是不好的。你们不知道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? 7既然你们是无酵的面,要把旧酵除净,好使你们成为新团;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—基督已经被杀献为祭牲了。 8所以,我们来守这节,不可用旧酵,就是不可用恶毒、邪恶的酵,只用纯洁真实的无酵饼。
9我先前写信告诉过你们,不可与淫乱的人交往。 10此话不是泛指这世上所有行淫乱的,或贪婪的,勒索的,或拜偶像的;若是这样,你们非离开这世界不可。 11但现在,我写信告诉你们,若有称为弟兄的人却仍犯淫乱,或贪婪,或拜偶像,或辱骂,或醉酒,或勒索,这样的人不可跟他交往,就是跟他吃饭都不可以。 12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?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要审判吗? 13至于外人有上帝审判他们。如经上说:“要从你们中间把那邪恶的人赶出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