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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之道

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-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看見了,現在又作見證,把原與父同在,並且向我們顯現過的那永遠的生命傳揚給你們- 3我們把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揚給你們,為要使你們也與我們有團契,而我們的團契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所共有的。 4我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,使我們的喜樂得以滿足。

上帝就是光

5上帝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;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,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 6我們若說,我們與上帝有團契,卻仍在黑暗裏行走,就是說謊話,不實行真理了。 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,如同上帝在光明中,就彼此有團契,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8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,就是欺騙自己,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。 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 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就是把上帝當作說謊的,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。